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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幻》

开博时间:2016-07-01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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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少女 罗伯特·富兰克林·杨(美) 姚人杰(译)

2013-05-10 15:00:01

      山坡上站立的那个少女,让马克联想起了女诗人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也许是因为少女站在午后阳光照耀下的山坡上的体态,那一瀑如蒲公英般金黄的长发在风中飘动;也许是因为她身上传统样式的白色连衣裙包裹的那对修长玉腿。总之,马克的心头有种确切的印象,这个少女仿佛是从过去一脚踏入了现在。这种感觉怪异极了,因为随着真相被揭开面纱,马克最终得知少女并不是来自过去的世界,而是来自于未来。
  马克在少女身后不远处止步,因为刚刚的一路攀爬,他的呼吸变得急促。少女还没看见他,马克琢磨该怎么让少女注意到他的存在,又不至于吓坏她。马克准备下定主意的时候,掏出烟斗,塞上烟草并点上火,双手盖住烟斗钵,同时不停地吹气,直至烟草燃烧起来。等马克再次向少女的方向望去时,她已经转过身,好奇地注视着马克。
  马克缓缓走向少女,敏锐地注意到此刻天穹仿佛近在咫尺,他享受着和风吹拂在脸上的滋味。马克在心里自言自语,以后应该多出来远足。他一路穿过森林再爬上山,现在森林已经被甩在身后,躺在山脚下,微红的树叶仿佛是秋日里的第一把火在徐徐燃烧。在森林以外,躺着一个小小的湖泊,湖畔有小木屋,也有钓鱼用的码头。马克的妻子突然被召唤去履行陪审员的职责,于是马克不得不独自消磨掉两周的闲暇时光,这两个星期是他从自己的暑期旅行里省下来的。现在,马克过着形单影只的日子,白天在码头上钓鱼,晚上就在起居室里的大壁炉前,用阅读来消磨寒冷的长夜。这样子度过两天后,循规蹈矩的生活终于让马克厌烦了,他开始漫无目标地闯进森林,最终,马克来到山脚下,爬上山,看见了这个少女。
  她的眼眸湛蓝,马克走近时看到了少女的眼眸——蓝得就像勾勒出少女削瘦身形的蓝天。她长了一张鹅蛋脸,青春、娇丽、甜美极了。少女的容貌令马克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他不得不极力控制自己的冲动,才没有伸出手抚摸少女那张被秋风亲吻的脸庞。尽管马克的手一直未离开自己的身侧,他依然感觉自己的指尖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我是个44岁的男人,马克惊讶地问自己,少女的年纪不可能超过20岁。我到底是怎么了?
  “你是不是在欣赏风景?”马克大声问道。
  “是的。”少女一边回答,一边转过身,手臂划出一个热情的半圆,“这真是一幕壮观的景色!”
  马克随着少女的目光瞭望风景。“嗯,”他说,“真的很壮观。”在山底下,又可以望到一片森林,绵延在低地之上,呈现出九月里的暖色调,将数里之外的小村落搂在怀里,最终在城市郊区的边界上停下蔓延的脚步。远远望去,雾霭令科夫城参差不齐的城市轮廓变得柔和,让它带上了一些中世纪大城堡的特色,使得科夫城不像是现实中的城市,更像是存在于梦境。“你也是从城里来的?”马克问少女。
  “算是吧。”少女说,接着对马克莞尔一笑,“我来自于240年之后的科夫城。”
      少女的微笑在告知马克,她并不真的期待马克会相信自己的这番胡话,但也在暗示,他假装相信会比较不错。马克回了个笑脸,“算起来,那就是公元2201年,对吧?”他说,“我想,这个地方到那时肯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哦,是的。”少女说,“现在科夫城从属于一座巨型都市,城市的疆域一直扩张到了那儿。”少女指着山脚下的森林边缘地带,“第2040大街正好笔直穿过那片糖枫树,”少女继续说,“你看见那边的一片刺槐了吗?”
      “嗯,”马克说,“我看到了。”
      “新的城市广场就建在那儿。广场里的超市大极了,完整逛一圈需要花费半天时间,你在那儿能买到几乎所有东西,从阿司匹林到飞行汽车,应有尽有。超市旁边,也就是那片山毛榉现在矗立的地方,是一家大型服装商店,经常会有大量国内顶尖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最新款式的衣服。我身上穿的这条连衣裙,就是今早在那儿买的。是不是有一种简单的美感?”
  假如这条连衣裙真的有“简单的美感”,那么是因为这条连衣裙是少女自己做的。尽管如此,马克还是礼貌地打量了少女身上的白裙。连衣裙是用马克并不熟悉的材料缝制的,看着像是棉花糖、海水泡沫和白雪的杂糅体。现在没什么复合材料是那些新纤维材料制造商制造不出的——显然,年轻女孩胡编乱造的瞎话也是无所不能的。“我猜想你是乘坐时间机器到这儿的。”他说。
  “嗯,我爸爸发明了一台时间机器。”
  马克仔细打量少女。他从未见过这么坦诚的表情。“你经常来这儿吗?”
  “哦,是的。这儿是我最喜欢的时空坐标点。我有时会在这里站上几个小时,一直看啊看。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了一头鹿,今天我就看见了你。”
  “但是,如果你一直回到同一个时间点的话,”马克问,“怎么还会有昨天的概念?”
  “哦,我明白你的意思。”女孩说,“因为时间机器和其他东西一样,同样会受到时间流的影响,如果你想要维持在同一个时空坐标点的话,必须每24个小时就往回拨一下。我从未那么做,因为我更喜欢每次回到过去的不一样的日子。”
  “你爸爸没有和你一起回到过去吗?”
  突然有一群天鹅从他俩头顶的天空中懒散地飞过,女孩呆呆看了半晌,才出声说:“我爸爸现在身患重病。如果行的话,他很想到过去看看。但我会把自己见到的一切都说给爸爸听。”她又匆匆地补充说,“和他亲自来一趟几乎一模一样。你说,是不是这样?”
  女孩看马克的样子里透着一股热切,让马克大为感动。“我也觉得是这样。”他然后说,“拥有一台时间机器肯定很棒。”
  少女严肃地点点头,“对于想要亲自站在草地上的人来说,这真是一件美事。23世纪的世界没剩下太多的天然草坪。”
  马克笑了,“20世纪里,也没有太多的天然草坪。我猜,你可以说这有点像收藏家的珍宝。在未来,我得多去一下各地的天然草坪。”
  “你就住在附近吗?”女孩问马克。
  “我现在居住在三里外的一座小木屋里。我本来是来这儿度假的,但过得并不开心。我妻子被召去担任陪审员,不能和我一起来,因为我不能推迟假期,所以我最终不情愿地过起了梭罗式的生活。我名叫马克·兰多夫。”
  “我叫茱莉,”女孩说,“茱莉·丹佛斯。”
  少女的名字与她本人很相称。就像她身上的白裙与她本人很相称,湛蓝的天空、九月的和风、绿色的山岭与她很相称一样。女孩大概住在森林里的小村落,但她住在哪里并不重要。如果她想要假装自己来自未来,那么马克可以接受。马克关心的,是他第一次见到少女时心头的感觉,以及每次他凝视少女细腻的脸庞时,袭遍全身的温情。“茱莉,你做什么工作?”马克问道,“你是不是还是学生?”
      “我在学习成为一名秘书。”她说。她上前半步,单足点地,旋转一周,双手紧锁,“我期盼做一名秘书。”她继续说,“在一间重要的办公室里工作,记下大人物说的话,一定很不可思议。你会希望我成为你的秘书吗,兰多夫先生?”
  “我很希望。”他说,“我妻子曾经做过我的秘书——在二战之前。我俩就是这样认识的。”咦,我怎么好像曾经说过这句话?马克纳闷道。
  “她是不是个称职的秘书?”
  “她是最好的秘书。对于失去她这个好秘书,我觉得很遗憾;可我在某种意义上失去她,又从另一意义上获得了她,因此,我思忖着难以把这称之为‘失去’。”
  “是的,我觉得你不能。兰多夫先生,我现在要回去了。爸爸想要听我讲述所见所闻,另外,我还得准备他的晚饭。”
  “明天你还会来吗?”
  “大概吧,最近我每天都会来这儿。兰多夫先生,再见。”
  “茱莉,再见。”马克说。
  马克注视着少女脚步轻快地跑下山,消失在糖枫树林里,也许还消失在240年后。第2040大街在那个地方。他笑了。马克心想,多么迷人的女孩啊!拥有这样一份难以压制的惊异感,这样一份对于生活的热情,该是多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啊!马克欣赏这两种特质,因为一直以来他都缺乏这两种特质。20岁的时候,马克是个性格严肃的年轻人,在法学院里刻苦学习;24岁时,马克有自己的律师事业,虽然事业当时还很小,却完全占据了他的身心——也许,还谈不上完全占据。马克娶了安妮后,曾经有一段短暂的时期,赚钱已经不再那么紧迫。然后,二战爆发了,出现了另一段短暂时期——这次较之前者,要久得多——赚钱似乎变得很遥远,有时甚至像是一种可鄙的追求。然后,在马克退伍后,仿若复仇一般,赚钱养家变得格外的急迫,主要原因是马克那时有一个儿子和一位老婆要养活。从那以后,马克全身心扑到事业上,只在最近几年,马克给自己争取到了每年四周的假期,其中有两周,马克和安妮、杰夫在他们选定的度假地度过,后两周,马克与安妮在湖畔的木屋里一起度过,那时杰夫已经返校读书去了。可是,今年马克要孤零零地消磨后两周的假期。好吧,也许并不总是孤零零的。
  马克的烟斗早就熄灭了,可他并未注意到。他又一次点着烟斗,深深吸一口,再呼出来,接着便下山去,穿过森林,朝着木屋的方向走去。秋分已经到了,白天越来越短。就拿今天来说,白天已经差不多结束,朦胧的空气里已经弥漫着夜晚的湿气。
  他步行得很慢,等抵达湖畔时,太阳已经落下。湖泊很小,湖水却深,树木长到了湖边。小木屋与湖岸有点距离,位于几棵松树中间,一条蜿蜒小径将它与码头相连。木屋后面有一条沙砾车道,再经由一条土路,便能驶上高速公路。他的旅行车就停在后门旁,准备随时把他赶回文明社会。
  他在厨房给自己做了一顿简单的晚餐,吃完后,进入起居室看书。库房里的发动机时而轰鸣,时而停歇。可假若没有发动机的噪声,今夜就没有了现代人的耳朵惯于听到的声音。他从壁炉旁满架子的书籍中挑选了一本美国诗歌选,然后坐下,打开书翻到了《午后山麓上》注。马克把这首不可多得的好诗连着朗读了三遍。每一次阅读时,他都仿佛看见她伫立在阳光下,秀发在风中舞动,白裙仿若细雪,绕着她修长的美腿旋转。他的喉头仿佛出现了一个硬块,令他无法吞咽。
  马克把书放回书架,走到屋外,站在门廊上,给烟斗装上烟丝,又点着火。他强迫自己想起安妮,她的脸庞此刻浮现在马克的脑海里——坚毅而温驯的下巴,和善同情的眼眸,还带着一丝怪异的恐惧,马克从来没能分析出缘由,还有依然柔和的脸颊,温柔的笑容——在安妮飘逸的浅棕色秀发和高挑柔软的体态衬托下,她的五官更加引人注目。和以往每次想起安妮一样,马克发觉自己惊叹于安妮的青春不老,惊叹于怎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依然和当初一样可爱,就像很久之前的那个早晨,他抬起头,惊讶地看到安妮羞怯地站在办公桌前。很难想到,仅仅才过去二十年,他就如此热切地盼望与一个年轻得可以做他女儿的姑娘约会。好吧,他并不是——并不是真的与姑娘约会。可有那么一刻,他动摇过意志——那就够了。有那么一刻,他的情绪不再宁静,他不再脚踏实地。此刻,他的双脚重新踩在坚实的地面上,世界已经回到了正常和明智的轨道。
  马克把烟斗拍打干净,走进木屋。他在卧室里脱下衣服,钻进被窝,关上电灯。他本该安然入睡,可事实却并非如此;等到睡意终于袭来时,梦乡里却夹杂着撩拨心事的幻梦。
  “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少女说,“昨天我看见了一头鹿,今天我就看见了你。”
  第二天午后,少女穿了一条蓝色的连衣裙,蒲公英颜色的头发上系了一条蓝色的丝带。马克迎着山峦,伫立了半晌,寸步不移,一直等到喉咙不再紧绷;接着他走到少女身边,侧立一旁,享受和风的吹拂。可当马克望见少女喉咙和下巴柔和的曲线,他又紧张起来,然后少女转过身,招呼说:“好啊,我没想到你还会过来。”马克过了好久,才张口回应少女的招呼。
  “可我终究是来了。”马克最终说道,“你也是。”
  “是啊,”少女说,“我很高兴你能来。”
  附近有一块突出的花岗岩,好似一张天然的长凳,于是马克和少女坐了下来,眺望山下。马克给烟斗装上烟丝,点着,吹了一口烟气到风里。“我爸爸也抽烟斗,”少女说,“他点火时,也会像你一样用手盖住烟斗,就算没有一丝风也是如此。你和他在许多方面都很像。”
      “给我讲讲你爸爸。”马克说,“也跟我说说你自己。”
  少女照着马克的吩咐做了,说她今年21岁,父亲是一位退休的政府物理学家,他们居住在2040大街的一套小公寓里,四年前母亲过世后,她就一直为父亲照料着那个家。之后,马克给少女讲了他自己、安妮、杰夫——讲他打算日后让杰夫成为自己的合伙人,讲安妮的照相机恐惧症,在他俩结婚那天,她拒绝拍摄她的照片,之后也一直拒绝拍照,讲去年夏天他们一家三口露营之旅的快活日子。
  等马克讲完,少女说:“你的家庭生活真幸福。要能生活在1961年,肯定很不可思议!”
  “你手头有一台时间机器,能随时到这儿来。”
  “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我不能抛下爸爸,其次还得考虑时间警察。你要知道,时间旅行只限于政府资助的历史考察者,对于普通大众是禁止的。”
  “你似乎把问题都处理好了。”
  “那是因为我父亲发明了一台时间机器,而时间警察毫不知情。”
  “可你依然违反了法律。”
  少女点点脑袋,“但只是在他们的眼里,只在他们对时间的观念里。我父亲有他自己的观念。”
  听少女说话是如此愉快的一件事,她说些什么并不重要,马克想让少女继续聊下去,无论她谈论的事情有多么牵强和不可思议。“跟我具体说说。”马克说。
  “首先我要告诉你官方的观念。这一观念的支持者声称,来自未来的人不应该参与到过去发生的任何事件中去,因为他的存在会构成一个悖论,为了要消融这一悖论,未来的事件会发生改变。所以,时间旅行部确保只有获得授权的人才能使用时间机器,还动用了一支警队,逮捕那些企图跃迁到过去的人。有些人向往过去简单的生活方式,伪装成历史学者,然后就能一劳永逸地回到某个不同的时代。
  “但我父亲的想法是,时间之书早已写定。父亲说,从宏观宇宙的角度来看,所有将要发生的事情早已都发生过了。因而,假如一个来自未来的人参与过去的一起事件,他就变成了那起事件的一部分——他首先是那起事件的一部分,因为这个简单的原因,悖论不可能产生。”
  马克用力吸了一口烟,他需要烟草的麻痹。“听上去你父亲是位相当出色的人物。”他说。
  “哦,是的!”兴奋之下,少女的脸颊愈加殷红,映衬得湛蓝的眼眸愈加明亮,“你不会相信我爸爸读过那么多的书,兰多夫先生。我们住的公寓里塞满了书!海格尔、康德、休谟、爱因斯坦、牛顿、魏扎克。我自己也读过几本。”
  “我也收藏书。事实上,我也阅读甚丰。”
  少女出神地凝视马克,“兰多夫先生,好棒噢,”她说,“我敢打赌,我们有很多共同爱好!”
  随后发生的对话确实证实了他俩有许多共同爱好——尽管马克事后回想到,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姑娘在九月的山顶上讨论康德的先验美学、贝克莱主义和相对论着实煞风景,即使这个男人已经44岁了,而姑娘只有21岁。可幸好还有补偿。他们热烈地讨论先验美学,不仅得出了先天和后天的结论,还使得少女的眼神里闪现微光;他俩对贝克莱哲学的解析,不仅指出了这位好主教的理论的内在弱点,还令少女脸颊绯红;他们对相对论的议论不仅证明e总是等于mc2,还说明,知识对于女性的魅力不仅不是阻碍,还是助益。
  那一时刻的情绪存留了好久,比正常情况下久得多,马克上床睡觉时,午后的情景依旧历历在目。这一次,他甚至未曾想起过安妮;他知道那样做不会有好处。与之相反,他躺在黑暗里,胡思乱想着,所有的画面里都有九月的山顶和蒲公英色头发的少女。
  “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了一头鹿,今天我就看见了你。”
  次日早上,他开车去了小村落,到邮局查了下有没有他的邮件。一封也没有,他一点也不惊讶。杰夫和他一样讨厌写信,安妮眼下大概无法与外界接触。至于工作上的事,他已经禁止秘书打搅他,除非发生了最紧要的事情。
  他心里斗争着,不知该不该去问皮肤皱巴巴的邮局局长,附近是不是住着一户姓丹佛斯的人家。他最终决定还是别问了。那么做的话,会颠覆茱莉编造出的那套详尽的假想,尽管他不相信少女的话,但他内心深处并不愿推翻那套假想。
  那天下午,她穿着一件黄色的连衣裙,和她的头发同样颜色,他看见少女时,喉头又绷紧了,又一次说不出话来。可是当最初的时刻过去,他和少女攀谈起来,却安然无事,他们的思绪像两条汩汩冒泡的小溪,汇流在一起,快活地流经旱谷,度过了一个下午。他俩这回分手时,少女开口问道:“明天你会在这儿吗?”——然而,这只是因为她抢先问出了这个问题——穿过森林回到木屋的路上,少女的话一直在马克耳朵里回响,他在门廊上抽了一整夜烟斗,最后才安睡过去。
  次日下午,他爬上山后,发觉山顶空旷旷的。起初,他失望地惊呆了,接着想起来,“她晚到了,就是那样。她大概随时会出现。”他在那块花岗岩上坐下,等待着少女。可是她没有来。几分钟过去了,几小时过去了。阴影从森林里爬出来,攀爬上山坡。空气越来越冷。他最终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回木屋。
  第二天下午,少女还是没有出现。再过一天,仍然不见踪影。他吃不下也睡不着觉,对钓鱼也厌倦了。他再也没兴趣看书。在那些日子里,他憎恶自己——憎恶自己的行为像个害单相思的中学男生,都四十几岁年纪了,看到一张漂亮脸庞和一双美腿,反应却和其他傻瓜一模一样。几天以前,他从未这样子看过另一个女人,现在不到一周,他不光看了这个少女,还爱上了她。
  第四天,他爬上山,内心的希望之火熄灭了——接着突然又有了盼头,因为他看见少女站在日光下。她这次穿了件黑色连衣裙,他应该猜得到少女缺席的原因;但他没猜到——直到他走到她身边,看见她眼睛里落下的泪水和嘴唇的微微颤抖,这已经能说明真相。“茱莉,出什么事了?”
  她抱住了马克,肩膀颤抖,脸庞贴在他的外套上。“我父亲过世了。”她说道,不知怎么地,马克知道这是她第一次落泪,知道她未掉眼泪地熬过了守夜和葬礼,直到此刻才崩溃。
  他伸出手臂轻轻环抱住少女。他此前从未亲吻过她,现在也没亲吻她,没有真的亲吻。他的嘴唇擦过她的额头,快速地抚摸她的头发,就这些而已。“茱莉,我很遗憾。”他说,“我知道父亲在你心中的分量。”
  “他一直以来都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她说,“他一定是早就知道了,从他在实验室里做锶90实验起就知道了,但他从没告诉过任何人——他甚至连我都没告诉过……我不想活了。父亲不在了,也就没有了活下去的意义——没有一丁点值得活下去的理由!”
  他紧紧搂住她,“茱莉,你会找到活下去的理由的。某个人。你还年轻。其实你还只是个小孩。”
  少女仰起了脑袋,抬起一对突然没有了眼泪的眸子对着他,“我不是个小孩!你还胆敢叫我为小孩!”
  他吃了一惊,松开了少女,向后退步。他以前还从未见过女孩动怒。“我不是那个——”他开始辩解。
  女孩的怒火来得突然,消失得也突然,“我知道你不是存心要伤害我的感情,兰多夫先生,但我不是个小孩,我真的不是。请答应我,你永远不要再叫我为小孩。”
  “好吧,”他说,“我答应你。”
  “现在我必须走了,”她说,“我有许多事要做。”
  “你会——明天你会在这儿吗?”
  少女久久地看着他。一层宛若夏日阵雨之后出现的水汽使得她的湛蓝眼眸闪闪发亮。“时间机器快坏掉了,”她说,“有几样零件需要更换——可我不知道该怎么更换。我们的——我的时间机器也许能再跃迁一次,但我吃不准。”
  “但你会尽量过来,对吧?”
  少女点点头,“嗯,我会尽量过来的。还有,兰多夫先生?”
  “什么事,茱莉?”
  “万一我来不了——就说在前头吧——我爱你。”
  少女说罢就离去了,脚步轻快地跑下山,片刻后就消失在糖枫树林里。马克给烟斗点火时,双手颤抖,火柴烧着了他的手指。他记不得自己后来如何回到木屋、胡乱做了顿晚饭、上床睡觉,然而那些事他一定统统都做了,因为第二天他在卧室里醒来,当他走进厨房时,晚餐的碗碟放在沥水板上。
  他洗了碗碟,煮了咖啡,整个早上都在码头上垂钓,脑海里什么都不想。他稍后会面对现实。眼下他知道少女爱着他,知道再过短短的几小时就会再见到她,这就够了。就算是一台快坏掉了的时间机器,一定也可以毫无困难地把少女从小村落传送到山上。
  他早早地到了那儿,在花岗岩“长凳”上坐下,等着少女走出林子,爬上山坡。他能感到心脏的跳动,知道自己的双手在哆嗦。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了一头鹿,今天我就看见了你。
  他等了又等,可女孩没有来。第二天她也没有来。当影子开始变长,空气越来越冷,他走下山,踏进了糖枫树林。此刻他找到了一条路径,沿着小路走进树林,又贯穿树林来到小村落。他在小邮局驻留,查看有没有寄给他的邮件。那位皮肤皱巴巴的邮局局长告诉他没有邮件后,他还逗留了一会儿。“请问——这儿附近有没有住着一户姓丹佛斯的人家?”他脱口问道。
  邮局局长摇了摇头,“从没听说过。”
  “近日这儿有没有办过葬礼?”
  “将近有一年没办过丧事了。“
  那日之后,尽管他每天下午都会来到山上,一直到假期结束,可他心中知道女孩不会回来了,知道女孩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仿佛她从未出现过。那些日子的晚上,他流连在小村落里,绝望地希望邮局局长弄错了;可他看不见茱莉的踪影,他描述茱莉的长相给路人听,只得到否定的回答。
  十月初的时候,他回到了城市。他尽其全力以平常心对待安妮,好像两人之间毫无改变;但安妮见到他的那一刻,似乎就知道有些事改变了。尽管她没有问起马克,随着一周周过去,她却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她眼中的惧怕以前曾让马克迷惑不解,如今这种惧怕变得愈来愈明显。
  他开始在周日下午开车到乡下,去往那处山顶。如今树林是金黄色的,天空比一个月前更加碧蓝。他一连几个小时坐在花岗岩“长凳”上,凝视着少女消失的地点。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了一头鹿,今天我就看见了你。
   
  后来,在十一月中旬的一个雨夜,他发现了那只手提箱。手提箱是安妮的,他误打误撞地发现了它。安妮当时去城里玩宾果了,家里只剩马克一个人,他花费了两小时看了四档乏闷的电视节目后,记起自己去年冬天存放好的拼图游戏。
  他只想要找点事情——任何事都行——来让自己不去想茱莉,于是上阁楼去拿拼图游戏。他在一个架子旁堆叠的各色盒子里翻找的时候,手提箱从架子上掉了下来,摔落在地板上时,箱子弹开了。
  他弯下腰要捡起手提箱。他和安妮结婚后,她就是拿着这只手提箱搬进了他俩租下的小公寓,他记起安妮总是锁住箱子,还记得她说笑地告诉他,箱子里一些妻子必须保密、不让丈夫知晓的东西。这么多年过去了,箱子上的锁已经生锈,刚才那一摔弄坏了锁。
  他正要合上盖子,却突然看见伸出箱外的白裙子褶边,随即停住了手。裙子的材料隐约有点眼熟。不久之前,他见过类似的材料——这种材料让他想起了棉花糖、海水泡沫和白雪。
  他掀起箱盖,用颤抖的手指拿起那件连衣裙。他把连衣裙提到肩膀旁,展开了裙子,于是裙子像轻轻落下的雪花一样垂挂在房间里。他久久地凝视裙子,喉咙绷紧。接着,他再次轻柔地叠好裙子,重新放进手提箱内,合上盖子。他把手提箱放回屋檐下的原位。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了一头鹿,今天我就看见了你。
  雨滴乱击在屋顶上。他的喉咙此刻绷得紧紧的,以致他有一会儿觉得自己即将哭出来。他缓缓走下阁楼的螺旋楼梯,进入客厅。壁炉架上的时钟显示现在时间是晚上十点十四分。再过几分钟,接送玩宾果的顾客的巴士就会在街角放妻子下车,她会走过街道,走上人行道,来到前门。安妮会……茱莉的全名会是茱莉安吗?
  那是她的全名吗?大概是吧。人们在用化名的时候,总是会保留部分真名;她彻底改变了姓氏,大概觉得随意改动下名字的话会比较安全。除了改变姓名,她一定也做了其他的安排来躲避时间警察。难怪她从来就不想被拍下照片!好久之前的那个日子里,她怯生生地踏进他的办公室应聘工作时一定十分害怕!孤身一人待在一个奇怪的年代,吃不准她父亲的时间概念是否站得住脚,也吃不准这个将在四十来岁时爱上她的男子在二十来岁会不会对她有相同的感觉。她安然地回来了,正如她说自己会回来那样。
  他寻思起来,二十年来,她一直都知道我有一天会在九月爬上那座山,看到她站在太阳下,模样年轻又可爱,并且再一次与她坠入爱河。她一定知道,因为那一刻属于她的过去,又属于我的未来。可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为什么她现在不告诉我呢?
  马克遽然领悟了。
  他发觉自己呼吸困难,接着走进门厅,穿上雨衣,踏入室外的雨中。他冒雨行走在人行道上,雨水打在他脸上,一滴滴地淌下脸颊,有些水滴是雨点,有些是泪珠。像安妮——像茱莉——这样美丽永驻的人,怎么可能惧怕变老?她难道没有明白,她在他眼中永远不可能变老——在他眼中,自从他从办公桌上抬起头,见到她站在局促的办公室里,立即爱上了她的那一刻起,她未曾老过一天?她难道没能明白,这才是山顶上的女孩在他看来像个陌生人的原因?
  他已经走到了街道上,正在沿着街道走向街角。当巴士车减速停靠在路边,身着白色风衣的少女从车内出来时,他已经快到街角。喉咙紧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根本无法呼吸。蒲公英色的秀发如今颜色变深了,少女的魅力也已消失;但在她柔美的脸庞上,那种温雅的美丽依旧存在,那双修长苗条的美腿行走在十一月淡淡的路灯光亮下,具有一种优雅和匀称的美感,那是在九月的金色阳光下永远无法知晓的。
  妻子走上前与他相会,他在她眼中见到那种见惯了的惧怕——这种惧怕此时强烈得让人无法忍受,因为他明白了惧怕的来由。她的形象在他眼前变得模糊,他视若不见地走向她。在他走近她时,他的眼前变得清楚,他伸出手越过岁月,触摸到妻子被雨水打湿的脸颊。她那时知晓,一切安然,心中的惧怕也永远离去,两人在雨中手握着手向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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